各申报用户:根据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>的实施意见》晋政发[2023]14号文件精神,我中心自2023年7月1日起,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业个体工商户电梯、锅炉、锅炉水(介)质等检验检测费用。(本条措施暂定执行3年,期满后视情况另行制定) ...
关于错峰办理检验业务的公告 各申报用户: 因每周星期一、二,特种设备的报告领取等业务办理数量较多,造成排队拥挤,等待时间较长。为了业务办理的方便快捷,大家可选择错峰办理。 ...